新乡市的市花是石榴花。新乡1982年启动了“市花、市树”评选活动后,经绿化部门提名、全市民意调查、市长办公会议讨论,1988年6月9日新乡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研究决定:石榴花为新乡市市花。石榴在新乡市栽种广泛,石榴作市花,象征着新乡立足本地、春花秋实、欣欣向荣。
石榴花。新乡市市花<即石榴花>,是河南省新乡市的城市形象代表花卉。一九八八年六月,经新乡市第六届人天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:石榴花为新乡市市花。
新乡市区仅有的流苏林位于凤泉区(原来的春之声生态园)内,一半位于院里,一半树林位于内院(不对外开放也是最美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