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有责任,会计只是负责记账,不一定是其他应收款的经办人。经办人有责任负责催收,如不能收回应向领导汇报原因。如果超过三年确实无法收回,会计可向领导建议,将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做坏账处理,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。但在次年汇算清缴时要做企业所得税调增处理。
长期挂账会造成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大,引起税务预警,同时股东借款长期挂账还会面临以下三个方面的风险:
1、视同股东分红缴纳个人所得税
2、视同提供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
3、职务侵占。
如果是个人往来,数目较大时间超过三个月就有挪用公款嫌疑,如果是单位往来,超过两年就要计提坏账准备。